【问题】
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一般在什么时间公布?
【回答】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<纳税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>的公告》(2014年第40号)第二十三条规定:“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,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。”
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,填写《纳税信用复评(核)申请表》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。
汇算清缴审计报告
审核企业财税,制定合理汇算清缴审计报告
财税报表审计
出具合适的财务审计报告,准确核实财务数据
增值税发票认定
全流程代办理,及时、高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