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问题】
属于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,重组后分立为企业A和企业B,请问企业A结余的加计抵减额能否结转或部分结转至企业B抵减?
【回答】
企业A结余的加计抵减额:应由企业A继续抵减,不能结转或部分结转至分立后新成立的企业B抵减。
如果企业B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规定,应按照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自行计提加计抵减额。
汇算清缴审计报告
审核企业财税,制定合理汇算清缴审计报告
财税报表审计
出具合适的财务审计报告,准确核实财务数据
增值税发票认定
全流程代办理,及时、高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