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电票冲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作者:小探 日期:2024-01-24 来源:澳禾财税

随着数电票推广力度加大,很多单位开始使用数电票。数电票冲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快来看看吧~

不同种类发票的冲红规则

按发票开具平台的不同,发票分类为税控发票,也就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;以及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,包括数电票以及数电纸票。

1、数电票仅允许对数电票、数电纸票、税控发票进行冲红。

2、数电纸票仅允许对数电纸票、税控发票进行红冲,不允许对数电票进行红冲。

3、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,不允许对数电票、数电纸票进行红冲。

开具红字数电票以及红字数电纸票的规则

1.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

开票方填开并提交《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》(以下简称《确认单》)后,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《确认单》自动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,或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纸质发票,无需受票方确认。

2.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

开票方或受票方仅允许填开并提交《确认单》,经对方确认后,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《确认单》自动开具红字数电票,或由开票方开具红字纸质发票。

3.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

应暂依《确认单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,与《确认单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

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的情况?

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出现如下情况时,将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:

1. 蓝字发票已作废、已全额红冲、已被认定异常扣税凭证、已锁定(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、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)时,不允许发起红冲;

2. 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“待退税”“已退税”“已抵扣(改退)”“已代办退税”“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”时,不允许发起红冲;

3. 发起红冲时,如对方纳税人为“非正常”“注销”等状态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,不允许发起红冲。

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?

1. 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,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。

2. 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数电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,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;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,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。

相关文章
全部
5月福利!实务就业好课限时折扣!超省薪>
5月学习福利!5月13日—19日实务就业好课限时8.3折,购岗位特训、就业课程可享全额返!无论你是应届毕业生、职场新人,还是正在寻求转型的专业人士,这都是一次不容错过的机会!↓↓立即咨询 享更多优惠↓↓岗位特训课程8.3折 岗位特训课程是根据不同的岗位划分,有针对性的学习岗位实操技能,赶快来寻找属于您的岗位特训计
阅读详情
即问即答丨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操作
出口应征税货物报关单的用途确认是企业税务处理的重要环节。本文整理了相关操作问答,帮助纳税人快速、准确地完成电子税务局中的报关单用途确认,为您解答操作路径、特殊情况处理等问题,助力企业合规申报。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什么模块进行报关单的用途确认?答: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费申报及缴纳
阅读详情
【涨知识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知识点之继续教育篇
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里的继续教育扣除,能帮我们减轻纳税负担,今天给大家梳理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知识点之继续教育篇,帮助大家顺利申报,稳稳享受福利。01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也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?答:不可以。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
阅读详情
提升效率必备:财务工作者不可错过的十大DeepSeek命令!
随着DeepSeek的受欢迎程度不断攀升,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,在日常工作中巧妙地利用这款工具能够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。今天,网校就来为大家介绍十个可以应用于财务工作的DeepSeek指令,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任务。别忘了收藏并分享给你的小伙伴们哦!访问DeepSeek:在执行指令时,如果需要上传数据文件,请直接将其拖放到De
阅读详情
【涨知识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知识点之大病医疗篇
又到了一年一度处理个税的时候啦!今天来给大家盘一盘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相关注意事项,一起来看~PART.01大病医疗支出中,纳积人年末住院,第二年年初出院,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,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?答:不是。纳税人年末住院,第二年年初出院,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。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
阅读详情
【涨知识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知识点之子女教育篇
2024年度个税汇算已经开始办理啦!为了帮助您正确填报,我们整理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容易理解错误的七个方面,赶紧收藏起来吧!TOP 01子女仅指婚生子女,扣除主体仅指生父母吗?答: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。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。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
阅读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