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问题】
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取暖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?
【回答】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)第六条第一款规定,工资、薪金所得,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。
因此,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冬季取暖费属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,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,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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