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问题】
委托境外研发的费用能全额加计扣除吗?
【回答】
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%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。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,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。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。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,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。
了解更多财税政策、财经法规、财税问答,可以查看澳禾财税会计实务频道,点击进入>>。
汇算清缴审计报告
审核企业财税,制定合理汇算清缴审计报告
财税报表审计
出具合适的财务审计报告,准确核实财务数据
增值税发票认定
全流程代办理,及时、高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