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。
优先股综合了债券和普通股的优点,既无到期还本的压力,也并不必担心股东控制权的分散。但这一种方式税后资金成本要高于负债的税后资本成本,且优先股股东虽然负担了相当比例的风险,却只能取得固定的报酬,所以发行效果上不如债券。
优点:
首选,优先股筹集的资本属于权益资本,通常没有到期日,即使股息不能到期兑现也不会引发公司的破产,因而融资后不增加财务风险,反而使融资能力增强,可获得更大的负债额。其次,优先股股东般没有投票权,不会使普通股东受到威胁。第三,优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,在收益上升时期可为现有普通股股东“保存”大部分利润,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。
缺点:
首选,优先股融资的成本比债券高,这是由于股息是在税后支付的,不能冲抵税前利润。其次,有些优先股(累积优先股,参与优先股先等)要求分享普通股的剩余所有权,稀释其每股收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