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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,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有哪些?
问题】 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,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有哪些? 【回答】 【适用主体】 除烟草制造业、住宿和餐饮业、批发和零售业、房地产业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、娱乐业等以外,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。 【优惠内容】 1.人员人工费用。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,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。 2.直接投入费用。
2023-07-24 15:20:15
委托、合作、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判定标准是什么?
问题】 委托、合作、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判定标准是什么? 【回答】 1.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%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,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。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%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。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,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。
2023-07-24 15:15:17
委托、合作、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主体有哪些?
问题】 委托、合作、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主体有哪些? 【回答】 除烟草制造业、住宿和餐饮业、批发和零售业、房地产业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、娱乐业等以外,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。 更多推荐: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自有仓储设施占地8000平方米存储钢材,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?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能否退印花税?
2023-07-24 15:10:20
纳税人放弃免(减)税权声明的申请条件是什么?
税权声明的申请条件是什么? 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、减税规定的,可以放弃免税、减税,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。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,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放弃免税,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的,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。
2023-07-24 15:05:31
哪些企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?
【问题】 哪些企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? 【回答】 适用加计扣除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,一是属于会计核算健全、实行查账征收并且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;二是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,即不属于烟草制造业、住宿和餐饮业、批发和零售业、房地产业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、娱乐业等行业。企业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,无论当年是亏损还是盈利,均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。
2023-07-24 15:00:21
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内容是啥?
【问题】 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内容是啥? 【回答】 根据7号公告规定,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从2023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从2023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资本化研发费用,不管是在2023年之前还是之后形成无形资产,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均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
2023-07-24 14:55:28
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?
【问题】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? 【回答】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享受的,填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A类,2017版)》之《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0)的相关行次和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2)。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2)的填写方法与预缴申报类似,该表单将作为年度申报表的一部分报送税务机关。
2023-07-24 14:50:16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包括哪些?
【问题】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包括哪些? 【回答】 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,直接投入费用,折旧费用,无形资产摊销,新产品设计费、新工艺规程制定费、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、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费用,其中,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扣除的方式。119号文(财税〔2015〕119号)采取正列举形式,对上述费用中可加计扣除的具体费用进行了明确。比如: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、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,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,需要说明的是,职工福利费、补充养老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人员人工费用,应按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
2023-07-24 14:45:32
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,税务机关需要多久办结变更程序?
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,税务机关需要多久办结变更程序? 答:对申请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,符合以下条件的,税务机关即时办结变更程序:(一)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;(二)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、无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、未领用发票或者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,且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的。不符合上述即时办结条件的,税务机关参照税务注销一般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对未缴销发票、未结清税款、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或者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,税务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具体事项并予以辅导。
2023-07-21 14:45:12
小型微利企业"六税两费"减免政策的适用期限是什么?
【问题】我公司2022年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,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半征收优惠政策。2023年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不再是小型微利企业。但7月征期申报6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,系统仍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请问我公司是否应继续享受该政策?【回答】本月可以继续享受
2023-07-21 10:00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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